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2025年公开招聘管理助理教学助理的公告
根据《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发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就业函〔2025〕2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内蒙古工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助理、教学助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5年学校计划按照编外临时聘用人员身份招聘管理助理和教学助理共84人,其中,管理助理计划招聘56人,主要协助学校党政部门和教辅单位处理行政事务;教学助理计划招聘28人,主要协助学校教学单位完成教学管理等工作。具体岗位需求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5年7月31日(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zp.imut.edu.cn)快捷入口的“职位申请”入口进入。
2.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26日09:00至8月1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日20:00。
3.应聘人员首次在招聘报名系统申请岗位时,需先注册并登录招聘报名系统,应聘身份(应聘渠道)选择“助理岗位”,注册账号时在报名系统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4.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填写简历信息,包括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学习经历及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信息填写不完整,将不予审核通过。
5.应聘人员完整填写简历信息后,需点击招聘系统岗位列表中对应的“应聘”按钮,提交应聘申请。
6.应聘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应聘资格等处理。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根据报名情况随时审核。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为3:1。上述比例不超过5:1的岗位,所有通过初审人员全部进入复审环节;超过5:1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及笔试加试等相关事宜,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另行公告。
3.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等,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另行公告。
2.面试人员持《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计算
不设笔试环节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增设笔试环节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进行加权计算,并按四舍五入的规则保留小数点后3位。
(六)体检和考察
将面试合格人员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未设笔试环节或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据面试第一题的成绩由高到确定入围人选;依然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入围人选。
1.体检。体检在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工资不低于当年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合同(服务)期限为1-2年(含3个月试用期),合同(服务)期满自动终止。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合同(服务)期内另有就业岗位的,可与学校协商随时终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
四、其他说明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全过程,在招聘中任何环节或合同期内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聘用后因本人放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应聘人员凡与学校(或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助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收取报名和面试费用。
5.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相应条款执行,相关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解释。
五、咨询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的相关通知、公告均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统一发布,重要内容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微信公众号适时推送。
2.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0471-6575701(学校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471-6575724(学校纪委办公室)
附件:
内蒙古工业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