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2026年度公开招聘管理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程序和安排,我校纪检监察人员岗位参加全区事业单位联考,按照笔试成绩共有6名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复审人员名单
应聘我校纪检监察人员岗位,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田懿阳 杜 玥 李 昊 贾 薇 唐慧晴 韩 东
二、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明德楼433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
三、所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填报信息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对照《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中的相关要求提佐证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若具有纪检、政法、审计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应工作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证明中需明确入党时间、党费缴纳情况、经办人联系电话并加盖所在党委公章。
(8)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四、有关说明
1.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和聘用后,在招聘的任何阶段、试用期间和聘用后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资格。
4.资格复审、递补情况、面试安排等后续事宜,均通过我校人才招聘网(http://zp.imut.edu.cn)发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疏忽错过相应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未尽事宜按照《招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471-6575701
附件:
考生诚信承诺书及相关模板.docx
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5年12月5日

链接: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