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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政策】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硕士毕业生实施方案

2017年05月12日 00:00  点击:[]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硕士毕业生实施方案

为满足学校高等教育学校事业发展急需人才的需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内人社发〔2017〕118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政策,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优化学缘结构,引进区外高校优质毕业生,为学校选拔符合岗位需要的人才。

二、招聘计划

2017年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硕士毕业生14人。应聘人员需具备应聘岗位所需条件,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硕士毕业生岗位需求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人员要求为国家统招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起点毕业生,硕士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硕士学历学位)。

(七)符合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外语、技能、执业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四、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及招聘简章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备案后根据本方案制定,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网、内蒙古工业大学网站及区外高校官方网站等媒体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五、报名

(一)报名工作由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步。考生通过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网(http:// 219.225.215.5:8080/)进行网上报名并接受网上资格初审。

(二)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要准确、详细注明拟应聘岗位和专业等信息,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通知重要事项。

(三)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需求数比例达到4:1以上的岗位组织面试。

六、资格审查

(一)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同时建立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谁审查,谁负责。

(二)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携带《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初审成功后网上打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能按时毕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一)根据报名情况在北京市或西安市设面试考场,同一岗位只组织一次面试。

(二)各地区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面试评委组,每组设评委7人。

(三)面试统一实行百分制,由面试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即为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

(四)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或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评委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六)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程序另行通知。

(七)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公示前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由学校统一组织在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学校人事处与用人部门(单位)组建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考察,并结合个人档案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报自治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二)对拟聘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通知”栏目公示,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岗位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五)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自治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聘用合同中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一律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电话:0471-6944911

内蒙古工业大学监督电话:0471-6575724

十一、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划定具体考试内容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不设立任何培训机构,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任何自称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考书目或培训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由此造成的个人损失自行承担。

(三)本方案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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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度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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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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