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学历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积极推进用人制度改革,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巩固师资队伍建设在学校工作中的关键地位,切实完成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内人社发〔2017〕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为学校选拔一批符合岗位需要且素质较高的优秀人才。
二、组织机构
公开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高校工委的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邢永明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孙志强 成 涛 刘醒君 李春萍
安 雷 陈红霞 庞 晶 郭 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刘醒君(兼)。
三、招聘计划
2017年内蒙古工业大学计划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46名。具体岗位、人数及岗位招聘具体条件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学历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四、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由内蒙古工业大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本方案备案后制定,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nm12333.cn)、内蒙古人才网(www.nmgrc.com)、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www.impta.com)、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imut.edu.cn)、中国教育在线等社会媒体统一发布。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起止时间的计算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学历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同时要求为国家统招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起点毕业生,硕士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硕士学历学位)。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8.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准入资格、技能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报名
(一)应聘人员随时报名随时组织面试。
(二)报名工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zxbm.imut.edu.cn;
联系电话:0471-6575701;
联 系 人:刘建国 李丰 冯华。
(三)应聘人员只能申请一个岗位,且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时要注意所报岗位与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色证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可以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按钮进入报名信息查看页面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和电子邮箱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七、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携带个人简历、《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在线打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所在阶段学历学位证(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验证,并提交学历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最后学历无法提供验证报告的需提供学生证及在校生证明)及岗位报名所需其他佐证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到学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毕业院校开具的能够按时毕业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除个人简历和《资格审查表》外均需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八、面试
(一)面试满分100分,着重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等。
(二)面试时间为30分钟。
(三)面试由学校和学院设立两级面试评委组。学院面试评委组对应聘人员的业绩成果、教学科研能力等各方面进行考察后确定进入学校面试人选。学校面试评委组结合学院考察结果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评应聘人员综合能力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在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学校人事处与用人部门(单位)组建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考察,并结合个人档案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报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二)对拟聘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通知”栏目公示,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岗位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五)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在自治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一律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电话:0471-694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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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2017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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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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