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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策】关于开展柔性引才“鸿雁计划”的意见(试行)

2022年04月03日 14:38  点击:[]

关于开展柔性引才“鸿雁计划”的意见(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  201892日发布)

为进一步完善柔性引才工作机制,吸引集聚各类海内外优秀人才参与内蒙古经济社会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716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和“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共同发展”的人才发展理念,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单位自主、契约管理、绩效激励”的原则,以项目合作为纽带、以智力服务为目的,通过构建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采用灵活务实的引才方式,大力引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智力,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范围条件

柔性引进人才应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学科(专科)和重大工程建设的现实需要,重点引进国内外拥有领先专利技术和教学科研成果、能推动自治区重点产业技术突破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社科等领域领军人才。符合下列条件的,经自治区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认定为“鸿雁计划嘉宾: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中确定的第一至第六类人才范围;

(三)身体健康;

(四)仍在岗工作的,应与本人全职所在的工作单位就柔性引进达成一致意见;

(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人事管理政策法规。

三、引才方式

柔性引进人才应采取兼职、委托、合作等方式到用人单位工作且不改变人事关系,与引进单位就引进时限、聘用岗位、目标任务、工作条件、成果使用、管理要求及待遇保障等达成意向性协议,协助用人单位完成重点科研、教学等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式:

(一)项目合作。以项目为依托,与区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等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签订协议,委托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推广、项目(课题)研究、产品研发、市场开发等工作。

(二)兼职服务。以特聘兼职的方式,聘请区外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技术顾问、特聘教授、首席专家等职务,定期或不定期来内蒙古进行各类短期、长期兼职及智力服务。

(三)顾问指导。聘请各类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到区内用人单位担任顾问、名誉职务等,为我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企业管理提供咨询和指导。

(四)对口支持。与人才所在单位签订整体合作协议,轮流选派优秀人才,集中、定向、定期提供智力支持、人才培养等服务。

(五)技术入股。与技术持有人才或单位达成协议,以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入股,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

(六)其他方式。经自治区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认定的其他柔性引才方式。

四、重点任务

(一)引进“两院”院士

1.以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为重点,加大高端人才集聚力度,加快院士工作站建设,通过搭建合作平台,吸引“两院”院士与我区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攻克技术难关,提高我区科技创新力和竞争力。

2.依托院士工作站建设,围绕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好院士工作站集聚高端智慧、专家团队和人脉资源的“聚宝盆”作用,以及创新研发体系的核动力作用,将院士工作站打造成培养、吸引人才的优势平台,产学研合作的技术聚集地和成果转化基地。

3.院士工作站的建立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科学技术厅、科学技术协会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有关部门在院士工作站承担的科研课题、重大项目、创新平台建设上要给予政策倾斜。积极支持和帮助院士工作站引进急需人才,组建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并在草原英才工程高层次创新创业基地、创业团队评选等方面给予院士工作站政策倾斜。

(二)引进区外高层次人才

1.以区外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和直蒙古籍高端人才为重点,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托区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事业单位以及我区驻外工作机构,鼓励通过兼职、科研和技术合作、投资项目等方式为我区提供智力服务。

2.引进区外高层次人才按照服务发展、市场导向、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重点柔性引进推动自治区科技进步和产业创新的高端领军人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结构转型升级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以及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各类人才。

3.柔性引进区外人才按照提出人选、接洽协商、评估考察、签订协议等程序进行。人才引进需求目录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定期发布。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盟市组织人社部门、自治区驻外省(区、市)办事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大型企事业单位可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引进人才,审核通过的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三)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1.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以海外优秀人才、留学生及华侨为重点,按照“服务发展、政府引导、依法管理、加强服务的原则,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外国专家局牵头负责,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重点柔性引进自治区转型发展的高端急需紧缺人才、“一带一路建设和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急需紧缺人才以及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各类外国人才。

2.柔性引进外国人才按照编制人才需求目录、提出拟引进人选、公布与接洽、组织评审、办理引进手续等程序进行。外国人才引进需求目录由自治区外国专家局制定并定期调整,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岗位需求、项目及经费支持计划等。建立外国高端人才柔性引进“绿色通道”,引进入选自治区相关人才计划的外国高端人才,实行全流程绿色通道办理。

3.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外国专家局认定的高层次外国人才、高层次留学归国人才、海外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规定的引进人才类别和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科研支持、岗位激励和生活保障等优惠政策。各地要把柔性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确保重点引进人才工程实施。

五、支持待遇

自治区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在科研项目、岗位待遇、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柔性引进人才(团队)在我区工作生活期间,享受下列支持待遇:

(一)用人单位应为引进人才开展工作提供场所、设备、人员等必要条件,支持引进人才申请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研项目。引进人才担任科研项目负责人的,可同时引进科研团队,实行项目负责制,享有科研自主权、人事管理权和经费支配权。

(二)支持区外高层次人才主持或参与自治区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可享受我区同类人员待遇。符合条件的区外高层次人才,直接聘任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首席教授、首席科学家等。鼓励柔性引进人才参与学术组织和智库建设,参与自治区重大规划、科研项目、重大工程咨询论证等工作。

(三)支持院士工作站建设,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给予每个院士工作站20万元启动资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支持20万元,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配套10-万元。对院士工作站的经费支持纳入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滚动支持计划。

(四)自治区在北京、上海、深圳等自治区驻外办事机构设立鸿雁计划工作站,承担相应的人才联络、引进等职能,由草原英才工程专项经费给予支持。柔性引进人才在我区创新创业的可享受自治区鼓励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在资金、土地、政策等方面对自治区鸿雁计划产业园进行扶持。

(五)支持柔性引进人才按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创新要素贡献参与分配。引进单位柔性引进人才以技术成果和发明专利与区内企业合资、合作的,其知识、技术、成果、专利等要素可作价入股,参与收益分配。

(六)柔性引进《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确定的第一至六类人才的,除引进单位提供支持经费外,自治区一次性给予1050万元项目配套经费。支持经费纳入草原英才工程专项经费。柔性引进人才在柔性流动岗位贡献突出的,引进单位可推荐其参加草原英才工程”等自治区有关人才评审项目。

(七)鼓励各地建设人才公寓,提供给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居住,或按月给予2000元至5000元的租房补贴。草原英才”工程专项经费给予适当补助。

(八)柔性引进人才在我区连续工作满2个月的,可为其配偶及1名子女探视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和最长7天的住宿费。草原英才”工程专项经费给予适当补助。

(九)经自治区外国人才工作管理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人才签证各项出入境及停居留便利政策。外籍人才需多次临时出入境的,可根据受聘期限办理有效居留许可证。

(十)柔性引进人才到我区工作后,被引进单位刚性引进的,可按原确定的引进人才类别,依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享受相应的科研支持、岗位激励和生活保障优惠政策。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柔性引才工作由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领导,自治区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柔性引进人才工作重大事项,发布柔性引才需求信息,认定引进人才类别,协调督促落实优惠政策。自治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定位,主动与国(区)外人才密集的单位洽谈对接,拓展柔性人才智力引进方面的合作交流,为我区用人单位柔性引进人才智力提供渠道和支持。

(二)严格考核管理。柔性引进的人才均纳入各级党委联系服务专家的范围,实行分层联系、分类管理。用人单位对柔性引进人才负有培养使用、服务管理、监督考核等责任,柔性引进的人才(团队)在我区开展智力服务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其建立临时档案,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并按人才引进协议、专门聘任协议等对引进人才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享受科研支持、岗位激励和生活保障等优惠政策的依据。

(三)适时宣传表彰。大力宣传柔性人才典型和柔性引才工作经验,扩大我区柔性引才引智工作在区外商端人才群体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自治区每2年对柔性引才工作和柔性引进人才的业绩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对柔性引才成绩显著的单位及柔性引进的优秀人才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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